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冠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预算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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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冠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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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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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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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 地址:冠县世纪大厦 |
联系人:张局长 | 联系方式:178625766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当代国际大厦9楼908室 |
联系人:冯桂印、许海军 | 联系方式:17706350231、18663532829 |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