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县兰沃乡人民政府冠县兰沃乡总体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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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冠县兰沃乡总体规划项目, 预算为4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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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冠县兰沃乡总体规划,详见附件。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冠县兰沃乡总体规划。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7】141号等。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5、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6、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共一个包。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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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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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3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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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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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冠县兰沃乡人民政府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岳杨路与张甘路交叉口东150米 |
| 联系人:杨主任 | 联系方式:15910196886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3工业大厦 |
| 联系人:牛桂超 | 联系方式:13361466690 |
| 『总体规划项目说明.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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