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风险企业资产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风险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二)计划投资:55万元;其中:A包动产评估业务35万元;B包房地产评估业务2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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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风险企业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占地680余亩,注册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南、港西三路以西,主要涉及石油化工等板块。港区关联企业3家,目前企业现状:企业已停产。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末,非流动资产合计62715.3万元。 (二)企业装置情况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三套,具体如下:25万吨/年液化气裂解装置(2012年上半年投产),主要产品为高清洁液化气、混合芳烃等,原料为醚后碳四,年产丙烯4.8万吨、混合芳烃3.8万吨,高清洁液化气8.13万吨;40万吨/年异丁烷改质装置(2012年下半年投产),原料为醚后碳四,可年产烷基化油32万吨;80万吨/年化工轻烃综合利用装置,主要产品为轻芳烃、精制燃料油,原料为石脑油、轻质燃料油。 (三)对风险企业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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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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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7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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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耿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1966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登州路71号 |
联系人:李峰 | 联系方式:0546-833557/13561077707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风险企业资产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