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化招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化招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预算资金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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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情况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化招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预算资金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0万元/年。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化招商服务进行本地化运作,并通过云平台进行全国招商联动。满足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地化的线上和线下招商一站式服务。 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相关安全标准。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技术参数,本参数为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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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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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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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5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01889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四1二幢 |
联系人:曲佳佳 | 联系方式:18654691012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化招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