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冠县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项目共分一个标包,本项目预算为62.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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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冠县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项目说明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定,并通过上级审核。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定,并通过上级审核。服务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投标人须按期完成服务,提交服务成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地方相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合同、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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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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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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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冠县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0635-712561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华能路9新龙科技大厦701室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15715348629 |
『项目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