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人民政府史口镇新镇区污水处理运行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史口镇新镇区污水处理运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8-238#),本项目预算资金1100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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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史口镇新镇区目前建有300m3/d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一座,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MBR膜为处理工艺,同时辅以格栅拦截、沉淀池澄清、消毒剂消毒等物化处理手段处理。未实现第三方运营管理。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史口镇新镇区300t/d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本项目预算资金1100000.00元。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由提供服务的第三方运营单位负责合同期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合格。并完成政府要求的其他相关事项。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所供服务标准强制性条文。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技术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遵照甲方要求,按期向采购人报告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情况,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环保工作的例行管理手续,向环保部门报送运行记录资料,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其它日常工作应满足环保部门管理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在服务过程中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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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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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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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人民政府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史口镇 |
联系人:刘蕾蕾 | 联系方式:0546-8281526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东三路138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85536/13563371557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