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8年台风灾区重建项目(中心城积水点改造、利三沟排涝开挖恢复改造及中心城桥梁排水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2018年台风灾区重建项目(中心城积水点改造、利三沟排涝开挖恢复改造及中心城桥梁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项目编号:(DYZCD2018-24#) 本项目共一个包,胶州路(南一路-沂河路)、府前街(人大门口)、运河路(胶州路至利三沟水系)、胶州路(南一路至供热站后小路再至利三沟水系)、沂河路(胶州路至沂河路桥)敷设DN300-1000管道1700多米,砌筑收水井46个、检查井28个;运河路桥、南一路桥、淮河路桥等19处,开挖人行道、改造可开拆暗涵,开挖绿地、改造植草沟等;东城59处桥梁增加收水口、排涝沟等设施;西城太行山路、北一路、向阳路、裕华街、云门山路、西五路积水点改造;开挖排水沟70m,拆除恢复院墙35m、人行道300平方米、浇筑砼45m3;西城雨污分流改造、道路修复、污水接入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泵站、污水管线、绿化、铺装等改造施工。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资金:1490.86 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原事业单位继续承担服务的;或者为推动某类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的”的规定,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有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目前正按照有关要求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推动支持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的改革,将具备资质条件的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承接主体实施政府采购。 拟单一来源成交供应商: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 |
|
三、论证意见: 执行有关规定。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
联系人:刘晋娟 | 联系方式:0546-832803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沂州路262青年公社523室 |
联系人:万德兴 | 联系方式:15066075327 |
『2018年台风灾区重建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定稿)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