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生活区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史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生活区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8-244#),本项目预算资金135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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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史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生活区保洁服务。本项目预算资金135000.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服从管理和安排,做好办公楼及生活区域的保洁工作,保持好公共卫生,给镇政府创造一个良好、干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所供服务标准强制性条文。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服务期限为1年。 (2)地点:史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生活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在服务过程中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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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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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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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人民政府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史口镇 |
联系人:杨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281786 |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沂州路621幢三楼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8569251525 |
『附件:史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生活区保洁服务项目服务要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