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龙居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办公室龙居生态林场龙栖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实施的背景:根据《东营龙栖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设计要求,为了能够顺利通过省级湿地公园的验收,龙栖湖湿地公园需修建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包括修建湿地科普馆及设置科普宣教展示牌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内的环境,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休闲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优化人居条件,提升城市品位。赏心悦目的湿地景观,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更有利于提升东营市对外形象,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改善和提升城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更好的带动沿线土地增值,增加就业机会,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建设龙居生态林场龙栖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工程,主要包括修建湿地科普馆及科普宣教展示牌等。主要建设规模:科普馆改建面积283.4m2、龙栖湖湿地公园建设宣教展示牌82块、界碑及界桩24块和其他宣传教育物品。 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有;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689282.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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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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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该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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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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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龙居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兴龙路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10737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17166 |
『龙居生态林场龙栖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工程采购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