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梁堂镇联合校冠县梁堂镇菜庄集幼儿园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冠县梁堂镇菜庄集幼儿园建设项目, 预算为66.1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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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冠县梁堂镇菜庄集幼儿园建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折扣。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生产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5、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6、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共1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工程施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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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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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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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梁堂镇联合校 | 地址:冠县梁堂镇赵梁堂村南 |
联系人:高主任 | 联系方式:0635-587012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3工业大厦 |
联系人:牛桂超 | 联系方式:15726512369(座机)、13361466690 |
『冠县梁堂镇菜庄集幼儿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