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县兴华路(振兴路-白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负责冠县兴华路(振兴路-白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及监理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冠县兴华路(振兴路-白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全长623.817米,本段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40m,三幅路型式,机动车双向六车道,机动车道路面宽21m,机非隔离带宽2m,非机动车宽4.5m,人行道宽3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人行道结构,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在兴华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按照交通渠化的要求进行导流岛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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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冠县兴华路(振兴路-白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冠县兴华路(振兴路-白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详见图纸及清单 物理特性:详见图纸及清单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清单链接。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项目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冠县兴华路(振兴路-白杨路)。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详见项目要求。 服务效率:出现质量问题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验收标准:合格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https://pan.baidu.com/s/1L9cF8Dm4o9BXxSngyIgKMA。 八、论证意见:https://pan.baidu.com/s/18g_WFcxMjCQ8UC94iBiLZw。 九、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十、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聊城市冠县 联系人:樊主任 联系方式:1550643029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聊城市湖南西路19号 联系人:崔工 联系方式:0635-8760163 发布人: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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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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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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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冠县冠宜春西路10号 |
联系人:肖执政 | 联系方式:0635-712578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湖南西路19 |
联系人:郭学工 | 联系方式:1866300101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