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监理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1个包,监理计划投资约9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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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监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建设期3年) (2)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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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在资质、招标方式要求上不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 王海红 孙本轩 孙玲 招标人代表:陈海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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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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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方式:0546-20613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乐安金融大厦七楼 |
联系人:宋时娟 | 联系方式:15254652588 |
『20181229需求公示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监理政府采购项目 _2018122915461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