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标志服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春秋常服,共102套。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2、冬常服,共51套。3、春秋夹克服,共102件。4、冬夹克服,共51套。含肩章、臂章、领花、胸徽、编号等标志符号,提供终生免费干洗服务。5、长袖衬衣,共102件。要求:含肩章、臂章、胸徽、编号等标志符号。6、短袖衬衣,共153件。要求:含肩章、臂章、胸徽、编号等标志符号。7、内穿衬衣,共102件。8、大沿帽(卷檐帽),共51顶。要求:含帽徽。9、大沿凉帽(卷檐凉帽),共51顶。要求:含帽徽。10、单裤及裙子,共102条。要求:提供终生免费干洗服务。11、短款防寒大衣,共51件。要求:含肩章、臂章、领花、胸徽、编号等标志符号。12、单皮鞋,共51双。13、四季鞋,共51双。14、领带,共102条。标志、颜色符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统一规定。15、领带夹,共51只。技术参数:金属,标志、样式及大小符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统一规定。 预算资金:29.1807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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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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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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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19年1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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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3883811asfzg209@163.com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山东东营河口区河聚路20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546-3631057hkjiaoyi2@163.com |
『2018-278-1技术参数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