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19第二届中国(东营)国际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会务承办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9第二届中国(东营)国际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会务承办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本项目计划投资26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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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用于2019第二届中国(东营)国际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会务承办单位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参数附件。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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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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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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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刘飞 | 联系方式:80198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三路111 |
联系人:卫娜 | 联系方式:13589963666 |
『2019第二届中国(东营)国际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会务承办单位采购 采购需求基本概况.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