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殡仪馆东营市殡仪馆二噁英排放超标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市殡仪馆二噁英排放超标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满足采购人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1个包,本项目的预算为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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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参数。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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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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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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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殡仪馆 | 地址:垦利区黄河路489号 |
联系人:赵秋生 | 联系方式:252264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沂州路262青年公社523室 |
联系人:万德兴 | 联系方式:0546-8096717 |
『东营市殡仪馆二噁英排放超标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