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体育局东营市体育场地专项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市体育场地专项调查项目,项目预算:¥419,9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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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用于了解、掌握东营市体育场地数量,即目前体育场地的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健全教体系统体育场地单位直报,建立完善体育场地名录库;了解、掌握东营市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摸清我市体育场地在功能提升完善、结构优化升级、资源禀赋融合、运管机制创新等发展状况,为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科学决策、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加快体育强省和健康山东建设提供基本依据;为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为我市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及建设结构、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为我市打造“十分钟”健身圈提供数据保障。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一个。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实施。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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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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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2019年1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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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体育局 |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626号 |
联系人:闫女士 | 联系方式:1385467513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大街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安兴盛元商务中心A座225室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5006520007 |
『采购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