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潍河路污水管道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招标项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潍河路污水管道工程,采购人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31.304783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潍河路污水管道工程。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要求: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实施。 7、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施工和保修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
联系人:牛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3041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城南一路水岸天华231号一楼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12277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潍河路污水管道工程清单&编制说明.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