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对东营市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管理单位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东营市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根据《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负责接收东营区、垦利区、东营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等相关执法机关及滨海公安局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和没收扣押的违法饲养的犬只,市民送交的弃养犬,民间动物救助组织或个人救助送交的流浪犬,并确保犬只在犬所得到妥善安置。 此项目预算资金为220万元/年,包括场地租赁费、犬只管理费、人员工资费用等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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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采购东营市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管理单位。 2、采购数量: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3、预算安排:本项目计划投资约220万元/年。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国际通行的五大“动物福利标准”和收容机构管理标准等相关要求。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计划服务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9日,采购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服务地点:犬所应建在我市东营区或垦利区辖区内,主要负责接收东营区、垦利区、东营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等相关执法机关及滨海公安局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和没收扣押的违法饲养的犬只,市民送交的弃养犬,民间动物救助组织或个人救助送交的流浪犬。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工作,具体规定详见附件。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及磋商文件、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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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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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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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公安局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金盾路1号 |
联系人:齐先生 | 联系方式:0546-71750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
联系人:任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096655 |
『附件:东营市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