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辽河工作站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使办公区域内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秩序,使设备良好的运行,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工作为1-5楼及附属工作区域,对工作区域内的保洁及秩序维护等服务。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61252.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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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1、采购内容:(1)负责社区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社区办公楼外围保洁工作、社区办公楼日常垃圾外运工作、社区办公楼2楼及5楼两个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维持好办公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巡视,夜间按规定巡视,并做好记录。消防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消防管理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电工兼职维修等。(2)服务区域内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物业服务内容。2、数量:1家;3、预算资金:261252.22元。(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物业管理,使工作环境整洁、良好、安全有序。(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2、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 》( HLD47-101-2008 )、《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清 运 服 务 标 准 》(DB37/T945-2007)等行业标准规范。3、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达到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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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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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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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 地址:东三路111号 |
联系人:马鹏飞 | 联系方式:0546-80726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庐山路1188华泰金融中心A座16楼1606室 |
联系人:宋超楠 | 联系方式:0546-8017166 |
『辽河工作站物业服务项目(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