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垦利实验中学宿舍楼中间厕所维修改造及窗户维修加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城区中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山东省垦利实验中学宿舍楼中间厕所维修改造及窗户维修加固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山东省垦利实验中学院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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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主要对宿舍楼中间厕所进行维修改造(包括更换蹲便器88个,小便器20个及其配套设施)及教学楼、宿舍楼640个窗户维修加固。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实施,实施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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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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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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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垦利实验中学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新兴路363号 |
联系人:赵吉民 | 联系方式:0546-2892301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晟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430-6号金领国际大厦A座1101室 |
联系人:王艳超 | 联系方式:1500688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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