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农业农村局冠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肥料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共1个标段,项目预算金额为5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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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冠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肥料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其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3、标的要求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满足相关规定 4、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6、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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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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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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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山东省冠县 |
联系人:常占华 | 联系方式:0635-5231842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山大南路601011-1016室 |
联系人:王婷婷 | 联系方式:13553173769 |
『项目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