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董集镇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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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董集镇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涉及大王村、东韩村、石家村3个村,实施污水收集池、检查井的安装和排水管线、污水管网的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施工投资约361.52万元,监理费约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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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董集镇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地点,文件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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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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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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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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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 | 地址:董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526-2083078 |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信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广饶广饶街道全福元全福元广场B座916 |
| 联系人:纪女士 周先生 | 联系方式:0546-6457187 |
| 『董集镇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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