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河口区客运公交枢纽勘察设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位于海盛路以东、河滨路以北、海昌路以西区域内,规划用地面积:8公顷,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客运主站楼、公交枢纽主站楼、停车场、发车场、维修清洗车间、驾乘休息等内容。平面布置站前广场、站房、绿地等内容,确保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流线简洁,确保车辆、旅客及行包流线不交叉,并留有发展余地。 2.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期为2019-2021年。 3.项目投资额度。预计总投资1.28亿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总平面布置应包括汽车客运站与公交枢纽站两部分,应包含站前广场、站房、停车场、附属建筑、车辆进出口及绿化等内容;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流线简捷,应避免旅客、车辆及行包流线的交叉。 2、 客运站站房应由候车、售票、行包、业务及驻站、办公等用房组成,面积规模,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算。公交枢纽站应包括办公、后勤服务等用房。 3、 技术部分应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交通流线、景观节点、功能布局等分析图;必要的效果图等。 4、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提供地勘报告、施工图设计等成果图纸,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后续技术服务。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9号 |
联系人:河口区交通运输局韩先生 | 联系方式:3885569 hkqjtjghg@163.com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山东东营河口区河聚路20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546-3637799 hkjiaoyi2@163.com |
『客运公交枢纽参数6.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