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第14—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拟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劳务派遣公司购买服务,成交内容为拟派遣劳务公司向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村级动物防疫员(合计23人)的人员管理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村级动物防疫员由采购方直接指挥管理,辅助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日常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疫情测报、产地检疫协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 本项目为1个包,本项目预算:1273767.6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拟派遣劳务公司向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村级动物防疫员(合计23人)的人员管理服务。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建设银行办公楼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0546-25232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垦利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乐安金融大厦七楼704 |
联系人:宋女士 | 联系方式:0546-2181158 |
『20190612定稿东营市垦利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基层动物卫生防疫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