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农药肥料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农药肥料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预算为农药A包38万元、肥料B包32.9万元,肥料C包1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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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清单。 数量:3项 预算:本项目的预算为农药A包38万元、肥料B包32.9万元,肥料C包17.1万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货物采取分批供货,送至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合格。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货物质量必须符合规格参数要求,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①投标人必须熟悉货物情况。 ②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责任书,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生产的正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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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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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7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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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 | 地址:东城潍河路南东园 |
联系人:姜沄汐 | 联系方式:83128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239 |
联系人:李晓琪 | 联系方式:7766671 |
『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农药肥料采购项目需求公示7.17.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