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民〔2015〕32号)、《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东区政发〔2017〕29号)及《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东民〔2019〕13号)文件内容,为科学确定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困人员相关补贴标准、敬老院护理人员配备人数及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资格,不断提升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计划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区低保老年人、特困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评估机构入户评估,应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民〔2016〕40 号)文件要求,依据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进行,评估完成后,在相关表格上填写身体评估情况、认定评估等级,由评估人员签字确认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本次采购确定2家承接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机构,需评估人员约为2100人,服务期为2年,每年集中评估1次,集中评估结束后,有新增需求时及时开展动态评估,所有费用按实际评估人数结算,评估预算资金为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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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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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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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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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 | 地址:东营区宁阳路87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201563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宁阳路553楼 |
联系人:先生/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260052 |
『DYQCG2019-104#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