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垦利区胜坨镇240升垃圾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垦利区胜坨镇240升垃圾桶政府采购项目,为了提高胜坨镇环境建设,拟采购1500个240升垃圾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1个包,本项目的预算资金为67.5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垦利区胜坨镇240升垃圾桶,采购数量1500个。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高胜坨镇环境建设。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要求的时间在指定地点供货。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至本项目全部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
|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隋强 | 联系方式:0546-20613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乐安金融大厦七楼 |
联系人:宋时娟 | 联系方式:0546-2181158 |
『20190724需求公示垦利区胜坨镇240升垃圾桶政府采购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