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冠县戴里庄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冠县戴里庄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预算金额为345.18882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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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冠县万善乡高效日光温室大棚使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不允许含有进口产品、小微企业折扣、残疾人福利企业折扣、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折扣、节能产品加分、环保产品加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质量、安全施工,材料验收及准用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5、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6、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共1个标包。 交付或实施时间:9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冠县万善乡,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8、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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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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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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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地址:冠县西环原质监局办公楼 |
联系人:郭主任 | 联系方式:187695779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
联系人:邵光 | 联系方式:18063585169 |
『需求公示链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