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统计局垦利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依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完成垦利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国家、省、市经普办安排的日常经济普查相关工作任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抽查、数据质量的控制、经普数据开发及课题研究及材料印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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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要求:依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完成垦利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国家、省、市经普办安排的日常经济普查相关工作任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的东营市垦利区“四经普”现状,至少保证8名合格的普查指导员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到岗服务且所配备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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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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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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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统计局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行政新区 |
联系人:崔主任 | 联系方式:0546-252197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东街6399 |
联系人:郑建波 | 联系方式:0546-2883398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