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垦利区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垦利区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分为三个包:A包为垦利区机关单位公务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项目;B包为垦利区机关单位公务新能源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项目;C包为垦利区机关单位公务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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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参数。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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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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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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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054625277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沂州路262博泰商务中心4楼 |
联系人:万德兴 | 联系方式:15066075327 |
『项目参数(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