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装配式公厕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港装配式公厕项目:东营港装配式公厕项目拟选地址: 1.港城路与东港路交叉路口西500米,路南; 2.港西一路与海港路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南; 3.港西一路与港北三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4.港北一路(保税区北侧变电站附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内产品;采购内容包含货物采购、必要方案的设计升级、安装,配套的水电接入等,详见附件,计划投资2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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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东营港装配式公厕。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参数附件。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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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王维文、蒋宝锋、张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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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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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0198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垦利区景苑路10金辰风尚时代广场704室 |
联系人: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7830762 |
『附件参数8.2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