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全覆盖规划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管道天然气全覆盖工程项目是管委会2019年度计划投资的民生项目,沿街商铺管道天然气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消除液化气钢瓶带来的安全隐患,方便商户经营,提升港区营商环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现场勘察,港区符合天然气安装条件的区域有惠港、兴港小区沿街商铺、港城花园沿街商铺、康力大厦沿街商铺、东港花园沿街商铺、万通沿街商铺,共计334户。其中,家庭灶用户106户、小型集中餐饮(饭店)用户92户、中小型集中餐饮(饭店)用户88户、中型以上集中餐饮(饭店)用户48户。设计计划投资约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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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全覆盖规划设计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该项目要求。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国家标准。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详见谈判文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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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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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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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198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辽河路115市政设计院一楼105室 |
联系人:张丽霞 | 联系方式:13375466068 |
『需求公示附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全覆盖规划设计项目.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