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供气站供气设施2019年第三季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为保障2019年第三季度供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东营市供气站管辖范围内供气设施进行维修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为322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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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东营市供气站管辖范围内供气设施进行维修服务。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相关行业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具体采购数量暂定6个分包; 2、项目交付的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达到采购人满意效果,具体开始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3、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完成维修服务工作。 2、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段内尽快完成。 3、效率: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从速完成。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维修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维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是否相符。 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2、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有关资料不再退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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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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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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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供气站 |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1号 |
联系人:邱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0870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城登州路71号 |
联系人:宋女士 | 联系方式:0546-7796880 13589435730 |
『9-4 供气设施2019年第三季度维修服务项目需求公示附件(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