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采购项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人为东营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计划投资334.48922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 2、预算安排:施工计划投资327.79422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6.6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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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施工和保修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采购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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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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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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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 |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1226号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方式:832646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登州路71 |
联系人:孙女士 | 联系方式:15166275328 |
『附件:第五大街环境整理招标工程量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