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法律规定,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提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高密市于2015年开展了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2019年8月,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目前,我市现行区片综合地价已实施期满四年,须按照国家要求启动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部署市、县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本项目为高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项目,项目内容是完成高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 项目预算:27.39112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现已到位,现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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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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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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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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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花园街东首地产大厦 |
联系人:郭成辉 | 联系方式:0536-23611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华都大厦C-2-902 |
联系人:张艳红 | 联系方式:0536-8271599 |
『3.2需求方案-高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