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车辆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采购计划要求,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车辆购置项目以询价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采购人堤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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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主要内容:本项目共2个包段 A包段:警车3辆, B包段:特种技术用车2辆,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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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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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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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 地址:定陶区府前街中段 |
联系人:王鹏 | 联系方式:05302213776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人民路658 |
联系人:赵国超 | 联系方式:13406044763 |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车辆购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