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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2020-03-17发布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2020年春季绿化工程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23-08-09 05:05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     编辑:十环爱       浏览:10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茌平区乐平铺镇2020年春季绿化工程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乐平铺镇2020年春季绿化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准其
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2020年春季绿化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茌平区乐平铺镇2020年春季绿化工程项目 2.预算安排:27.7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茌平区乐平铺镇2020年春季绿化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乐平铺镇2020年春季绿化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镇政府
联系人:李主席 联系方式:1786012669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茌平区枣乡街嘉诚招标(财政局南200米路西)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方式:0635-4288777
『需求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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